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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教育内参》第33期

2012年06月26日 10:38 adic 点击:[]

 对策: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人员变动时,应及时向辖区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本单位保密机构报告,由保密部门及时跟进对相关交接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及提醒,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
 
      ◆违规现象五  涉密笔记本电脑被借出,使用人在不知悉的情况下将其连入互联网。
      案例6:201O年1月28日,市某办人事秘书科涉密计算机发生违规外联。经调查发现,该单位人事秘书科涉密计算机为便携式计算机,科长刘某到外地开会时借用。借用时,涉密计算机使用人崔某未能认真履行涉密计算机外出携带审批手续并进行告知,从而导致在开会期间,刘某将涉密笔记本连入互联网。
      对策:便携式涉密计算机不得借与他人使用,确需自行携带外出时,必须认真履行审批程序。
 
       ◆违规现象六  涉密计算机出现故障,维修人员未被告知保密事项,导致非法外联。
      案例7:2010年5月25日,某县纪委案管室涉密计算机发生违规外联。经调查发现,该涉密计算机因中病毒导致案管系统软件报错,需立即进行维修,但在维修过程中,涉密机操作员未能履行告知义务,致使维修人员将涉密机连接互联网升级杀毒软件,从而导致报警。
      对策:进一步加强对涉密计算机操作人员的保密知识培训,提高保密防范意识,同时认真执行涉密计算机定点维修制度。
 
      ◆违规现象七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交由不知悉人员使用,被误插入连接互联网计算机,导致非法外联。
      案例8:2010年12月16日,某市委防范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发生违规外联。经调查发现,该单位向市委综合科报送2010年工作总结电子版时,使用的是涉密u盘,市委综合科工作人员在不知悉的情况下,将其插入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中,从而导致报警。
      对策: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拷贝文件、资料时,必须先对对象计算机进行检查,非涉密计算机一律严禁插拔、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对外报送材料,应先履行告知义务,防止出现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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