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号管理”缩小知悉范围
军工企业在确定涉密人员时,往往对是否将承担密品调试、组装任务的工作人员划为涉密人员,感到“进退两难”。一方面,他们整天在和密品打交道;另一方面,其中大多数人并不知道多少涉密信息。参与密品传递与运输的押运人员与之情况类似。针对这一情况,我们通过深入探究,终于弃清了其中的原委:这些人员之所以知悉一些秘密,大都是因为密品项目的名称、型号惹的祸。以我厂曾承担研制的某密品项目为例,该项目的名称就很敏感(属国家重点项目),若处处使用原始名称表示,必然造成产品整个生命周期中所有参与人员都涉密。如何做到将涉密信息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又不影响正常工作呢?
实践中,我们通过对军品项目全面实行“代号管理”,比较有效地解决了问题。一是制订了《军品项目代号及型号编制方法》,并纳入企业标准化管理。军品计划部门自项目立项时起,就按照标准要求为涉密产品编制“厂内代号”,厂内各个部门相互交流一律使用“厂内代号”,同时在采购元器件、外协加工零部件时,规定在合同、协议、购销单据中必须使用代号,避免了“直呼其名”所造成的泄密隐患。二是制订《军品名称与代号对照表》,按照密级管理,严格限制发放范围。通过使用代号,可以将涉密信息限制在内容涉密的文档内,“解放”了大量的仅标题敏感而无涉密内容的文档,大大缩小了涉密军品项目的知悉范围,实现了正常交流,规范了密品管理。
“及时松绑”实行动态管理
保密法第十九条规定,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及时解密。但由于军工企业地位的局限性,常常无法准确衡量公开后是否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现实状况是,军品项目保密期限届满,并有了替代产品,常常没有接到上级主管部门降密或解密的文件。为稳妥起见,承办单位大多按照原密级一直保下去,结果造成超过保密期限的密级项目“堆积如山”,浪费了大量人力、财力、物力。同时,对于绝大多数军品项目而言,也很难在研制的时候就能够准确地预期解密的具体时间,只有随着时间的推移,具备解密条件后才能逐渐明确。
为此,我们对密品的解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把定期清理,适时解密,作为解决密级项目“只定不解”问题的有效措施。一是每两年进行一次强制性解密审查,权衡利弊,有控制、有步骤地放开限制,对无充分保密理由的,一律解密;二是通过建立《产品密级一览表》,统计、分析密品的定密情况,及时发现定密不准和随意定密情况,根据法定的解密条件及时变更密级或解密;三是对退出现役、且保密期限届满的产品(起始时间以有关的立项批复、合同书为准)进行解密,同时纳入工作秘密信息管理,对外公开时,须办理审批手续;四是对处于淘汰阶段、已出现替代产品的,解密其技术类资料,产品不列入《涉密产品目录》,仅保留其配套背景、数量、机种等综合性、敏感性的信息密级;五是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研制周期需要10年甚至更长时间的秘密级产品,虽然保密法规定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但仍按照密品管理,以免造成工作上的被动和泄密危害。
上述做法仅仅是我们在密品管理中落实“最小化”原则的初步探索实践。我们最大的体会是,密品从立项、研制、试验、批量生产到交付用户,中间经历环节多、过程漫长而复杂,必须尽最大可能地实现“最小化”,才能有效地降低保密管理成本,节约保密资源,确保可管可控。同时,我们也期待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台有关密品管理的相关法规,为涉密部门特别是军工企业做好相关保密管理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