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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教育内参》第76期

2017年10月13日 14:36 adic 点击:[]

 

  二是落实要求,分层把关。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分关把守、各司其责:在制作政府信息时,应明确是否公开和如何公开、是否需要删减后公开,把好源头关;信息提供部门应对拟公开信息先行审查,提出意见报保密审查机构,把好初审关;保密审查机构应对照有关保密事项范围和定密标准,对拟公开信息提出审查意见并报有关负责同志,对不明确事项,应报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涉及业务工作的应听取业务主管部门意见,遇有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还应与有关部门会商,把好审核关;经保密审查机构审查后的信息,报机关单位负责同志审批,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对外公开,把好审批关;信息发布部门要建立信息发布登记备案制度,把好发布关。
  三是落实监管,严肃责任。机关单位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工作监管,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薄弱环节的保密管理。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不健全、未按程序和要求进行保密审查、违规发布涉密信息等问题,要责令整改、严肃追责;对保密审查工作缺乏检查监督、保密审查工作缺少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现象,要及时改正、落实到位。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履行指导和督促职责,确保机关单位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把保密审查工作真正做实、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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